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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十要求”落实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3 10:37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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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贯彻省厅落实《法律援助法》有关通知的精神,组织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宣城强调十项要求以全面推进2022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一要加强机构建设,依法完善设立法律援助机构;二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1:1”且预算标准不低于1100元/件;三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高质量完成全市3400件目标任务;四要规范资金拨付与使用,确保业务经费100%支出且案补(含直接费用)占比不低于70%;五要严格依法审查事项受理条件,重点加强审批、指派、承办环节监管和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管理,杜绝案件指派过于集中(在省厅基础上要求单个承办人年承办案件不得超过60件)和承办监管空白等突出问题;六要持续加强行风建设,窗口规范化服务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七要完善人民满意为导向的工作模式,将万人受援率(10万人供给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指标;八要深化管理模式创新,完善个人承诺等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和规范档案卷宗管理;九要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共享机制、援务公开机制、公益宣传机制等建设力度;十要将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汇报和沟通衔接,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对项目进展依据我市实施方案“月通报、双(月)督查、季调度”推进项目稳步实施。

截至4月12日,宣城全市(含广德)共受理审批指派案件1311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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