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暖民心行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宣城市近期出台老年助餐点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和老年人助餐补助政策,加大补助力度,着力推进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明确老年人助餐补助,老年助餐服务优先保障失能、空巢、留守、高龄、低收入等老年群体,兼顾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低保、特困、高龄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社区居家养老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每餐分别补助不少于1元、2元、3元(分为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三个层次递进补助);每天补助不少于1餐。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二是明确老年助餐建设补助,对经验收合格的社区老年食堂,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老年助餐点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农村老年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餐饮单位改建参与的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三是明确老年助餐运营补助,经评估考核合格的社区老年食堂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6万元/年;社区老年助餐点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3万元/年;农村老年助餐点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1.5万元/年。运营补助可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水电费、物业费等。
此外,通过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引导多元力量投入老年助餐。除财政资金外,福彩公益金可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社区和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公益慈善、社会捐赠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市慈善总会发出“善行安徽·爱在宣城”老年助餐行动倡议书。各地通过乡贤捐赠、认领爱心米油包等方式积极支持农村老年助餐试点。(童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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