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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开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1 07:57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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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至7月11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5日反馈了督察报告,移交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宣城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紧密结合,全力抓紧抓好。

截至目前,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剩余问题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督察组转办的77件信访件已办结76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宣城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市级领导包问题”的包保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批示,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带头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点位暗访督导;分管市长每周现场调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关市领导每季度深入包保地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常态化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宣城市完成2018—2019年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问题的核查和处理工作,对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进行调研摸底;持续完善自然保护地“四有”基础性工作,设立管理机构、建立矢量数据并开展电子立标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通知》,明确保护区管理目标任务、各项保护措施以及各类禁止行为,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排查发现机制,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充分运用渔政信息化先进技术手段,加强保护区监管和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巡护巡查,不断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加强长江禁捕应急值守及渔政信息化线上巡护的通知》,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护。

四是保护生物多样性。近年来,宣城市光倒刺鲃保护区共放流鲢、鳙、光倒刺鲃、草、鳊、鲫等鱼种共1000余万尾,投入资金120余万元;2022年6月2日,开展扬子鳄野外放归活动启动仪式,放归扬子鳄370条,规模化放归数量突破1300条,标志着扬子鳄野外种群复壮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全市乃至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严格督查问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对重点难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督查督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函,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对督察组移交的1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完成调查处理,共对3个单位和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下一步,宣城市将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扎实推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整改任务要求,定期调度、通报,下发工作提示单。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全力加快整改进度,强化整改标准,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明确整改进度要求,做到以过程管控确保按期见底清零。三是构建多元共治的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基础性工作,加快完成“四有”工作,实现巡查监管边界明晰、有图可循;推动自然保护地的区域合作,深化生态链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根据国家、省出台的生态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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