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宣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方案》要求:落实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等七项措施,分“三步走”来实现目标。
打基础。在县、市、区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在全市选聘具有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领域工作经验和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以及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调解员,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
抓规范。要求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建立完善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履行、回访、分析研判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集中讨论、专家咨询、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学习、例会、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各调解组织要规范统计报表、卷宗文书和档案管理,建立调解工作台账。
强联动。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投诉与调解对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引导调解组织、知识产权仲裁机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机构等入驻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仲裁、公证等保护渠道。
《方案》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措施落地落实,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先进典型和精品案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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