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人防办高度重视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抓实抓细常态化防风险保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事故零发生。
一是做到“企业自查与人防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积极组织人防从业企业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在建工程现场督查时动员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专业技术力量,扎实做好人防工程的质量把控与安全防范措施;已建工程的检查中要求使用人、管理人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与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做到“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市区人防工程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已竣工的结建工程和人防指挥工程,同时对各县(市)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并对有关问题逐一梳理整改,确保安全整改落地落实;印发检查通报,截至目前,我市共印发《质量监督检查通报》5期、《安全生产情况通报》5期。
三是做到“常态监督与关键节点相结合”。督促各县(市、区)人防办及直属单位、人防从业企业要在“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管控力度,就加强人防行业节日期间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出工作部署;落实重要节假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扎实做好维稳和安全工作。
四是做到“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严肃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重大隐患、通报问题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双随机”“四不两直”检查要求,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设备企业、人防工程参建企业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点对点下发整改通知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复查。
五是做到“学习教育与深入现场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及企业人员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就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人防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学习贯彻《新安法》;开展人防系统“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切实扛起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保障人防安全稳定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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