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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医保局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22-11-03 15:15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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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宣城市医保局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确保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到位。

提高保障力度。2022年11月1日起,我市全面提升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分别将“平产、助娩产、剖宫产”定额补贴标准由“1000元、1400元、2400元”提高至“2000元、3000元、4000元”;同时将享受360元定额补助的时间从“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降低到“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

传递医保温度。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含3个月)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参保费用。

提升服务速度。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核准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精简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办事要件,除安徽省医保局规定需提供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病历资料、费用清单等,不额外要求提供其他书面材料,同时推行职工生育津贴线上申领和“承诺制”,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2022年三季度,全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次达8097次,生育医疗费支出394.75万元,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人次达3274次,共拨付469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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