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推进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全面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振兴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村(社区)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保持定点帮扶结对关系总体稳定,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明确33名市领导帮扶联系乡镇,84个市直单位会同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脱贫村,推动解决帮扶联系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困难问题。
二是持续压实帮扶责任。持续向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等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352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32个村任职,2022年协调新增选派第一书记3名、调整选派干部12名。同时要求定点帮扶单位每年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帮扶联系人按时开展帮扶联系。2022年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赴帮扶村考察4074人次,组织开展培训306期,参与培训人次达8253人。
三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全市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通过资金帮扶、引进项目、消费帮扶等形式,切实帮助包保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2年,各级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资金达3148.13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57个,帮助引进各类资金2900.91万元,帮助引进项目55个,分别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和文化、教育、医疗、赈灾救济送温暖等民生保障,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成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直接购买当地农产品304.41万元,帮助销售当地农产品36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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