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绩溪法院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8 09:08 来源:宣城文明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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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绩溪法院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商铺、学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送法入村居 服务到家门

 乡村里、社区里,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针对日常消费中常见的网购假冒伪劣产品、快递破损丢失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予以释法解惑,引导村民、居民们树立维权意识和理性消费意识,避免掉入消费陷阱。“这样的宣传方式真好,让我们知道了以后怎么解决消费维权问题,更有底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位群众真切夸赞道,并竖起了大拇指。

送法进商圈 普法零距离

 干警们走进商铺,向商家讲解经营者的相关义务,引导商户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提醒过往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商品,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和日期,保留购物凭证,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送法进校园 法治护成长

 在适之中学,法官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堂,通过讲故事、说案例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提升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学们聚精会神、认真听讲,并纷纷表示受益良多,以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还要身边人多宣传法律知识,争做普法“小卫士”。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以接地气的宣讲方式,将法治宣传送到家门口,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强化了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助力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下一步,绩溪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普法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陈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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