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北二路与极盛路交叉口等19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月24日起,启用北二路与极盛路交叉口等19处路口路段的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违法停车、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一)设置地点:
1.北二路与极盛路交叉口;
2.北二路与长桥路交叉口;
3.风萃路与极盛路交叉口;
4.风萃路与长桥路交叉口;
5.风萃路与清流路交叉口;
6.风萃路与致和路交叉口;
7.乐义冈路与极盛路交叉口;
8.乐义冈路与清流路交叉口;
9.乐义冈路与长桥路交叉口;
10.乐义冈路与致和路交叉口;
11.乐义冈路与青弋江大道交叉口;
12.西格路与林海路交叉口;
13.西格路与兴隆路交叉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代码:6090(记0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二、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一)设置地点:
1.水阳江大道清溪路至景德路路段;
2.清溪路水阳江大道至林海路路段;
3.泰安路鸿越大道至莲西路路段;
4.泰安路与祥和路交叉口;
5.柏枧山路清溪路至薰化路路段;
6.兴业东路水阳江大道至梅园路路段。
(二)采集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X,记0分,罚款100元)。
三、启用时间2025年1月24日0时起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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