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警民联调机制。在公安派出所建立警民联调室,构建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实现“信息互补、资源互补、调处互动”。截至目前,全市88个“警民联调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91起,无一起转化为恶性事件。
二是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与市法院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结对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纠纷、离婚、赡养、经济合同、邻里纠纷等案件先行调解处理,实现诉讼和人民调解对接。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法院交办案件2起,联合调解案件239起,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21起。
三是构建访调对接机制。在全市全面推行了人民调解与信访事项调解对接工作,探索建立“1+1+N”(调解员+信访员+相关职能部门或专家参与)信访事项纠纷调解模式,得到省厅推广。市县两级共设立信访事项调解组织8个,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乡镇(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受理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92起,化解信访积案11起。
四是构建婚调对接机制。与妇联等部门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婚姻家庭纠纷“立体”调解模式。截至目前,全市调处婚姻家庭类纠纷925起,调处成功907起,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五是构建商调对接机制。引导全市调解组织深入企业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走访,及时掌握纠纷情况和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调处;鼓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多发的民营企业设立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依托基层司法所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或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实现园区企业人民调解服务“零距离”。建立预警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究辖区民营企业纠纷排查情况,针对疑难复杂纠纷,组织人民调解骨干,集中攻坚。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各类涉企纠纷612起,调解成功600起,调解成功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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