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9-07-31 16:42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一是坚持日常工作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工作的全过程,利用文明创建路段巡查、联系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干部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扫黑除恶和法治家庭等知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组织开展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市直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经常性开展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确保行车安全;督促各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的学习。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利用现有的LED显示屏、展板、宣传栏定期发布法治宣传标语。结合自身职能,通过“节能宣传周”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单位等形式,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营造节能环保良好氛围。三是坚持“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有机结合。“线下”的人、物、技宣传,与“线上”的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让“法律服务”活动受众更多元、覆盖面更宽广、影响更深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