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我市名列全省第二,连续第8年获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以落实责任为关键前提。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宣传引领、典型带动、检查促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监管执法为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建立问题、整改和责任“三清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30余家,罚款400余万元。以风险管控为防范屏障。开展风险防控“六项机制”建设,依托信息化系统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控手册和巡检规范;在高危行业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宣传教育为安全之基。出台《宣城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安全生产“七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考核4000余人次。以强化基础为治本之策。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均设立或明确了安全监管机构,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妥善处置了过境危化品车辆泄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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