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宣城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郭梅香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副局长)唐云龙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征求了对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和工作历、2018年宗教领域清单销号问题的修改意见建议,通报了2017年度各县(市)区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长汇报了2017年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2018年工作打算。业务科室分别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郭梅香主任(局长)充分肯定了2017年各县(市)区的工作举措,认为各地工作各具特色、亮点纷呈、重点突出。她强调,2018年要根据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深入实施“石榴籽.民族情”“五个一”活动,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二要深入开展“共同提升”行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申报、使用与监管,开展婚进少数民族群众生存状况专题调研和散居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切实服务民族企业发展。三要认真贯彻宗教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宗教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牢把握宗教工作领导权。四要认真落实宗教工作新任务,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认真推动解决宗教突出问题,着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五要大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提高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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