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环保局获评“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继我市环境监测中心2011年获评“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后,再次斩获此项殊荣。
近年来,市环保局坚持以生态文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以生态建设统领环保工作,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宣城特点的环境保护新路子。我市连续四年进入全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前五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减排实绩名列二类市第一、全省第六。2016年度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荣获全省第一,2017年度我市空气质量考核全省第二。去年9月,我市被环保部正式命名全省唯一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地级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国9个标杆样板之一。绩溪县、旌德县分别被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满堂彩”。
此外,我市也是全省单元生态环境状况最优的城市之一,优良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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