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邮政社会监督工作需要,提升邮政、快递企业服务水平,受国家邮政局委托,宣城市邮政管理局决定公开聘请兼职邮政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人员范围
(一)本次聘请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面向郎溪县、泾县,每县各聘请1人。
(二)人员要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者协会、新闻单位(群工部或记者部)、院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聘请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
(三)坚持原则,能实事求是地反映邮政用户意见、建议。
(四)愿意并能够接受邮政监督知识的培训。
(五)能够抽出一定时间,履行监督职责,并及时反馈监督信息。
(六)有确定的联系电话及固定的联系地址。
(七)与监督对象无直接利害关系。与邮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无亲属关系。
(八)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监督员在所在县(市)对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四、监督员主要监督方式
(一)以文字形式反映个人及单位、亲友用邮的体会、意见、建议。
(二)寄发测试信件、包裹;明察暗访邮政、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及服务设施。
(三)征求单位及邮政个人用户意见、建议。
五、招聘程序
凡符合兼职邮政特邀监督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前,可采取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形式按格式填写《邮政特邀监督员申报表》(附件),连同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报至宣城市邮政管理局邮箱xcsyzglj@126.com,联系人:刘青,咨询电话:0563-2610725。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请兼职邮政特邀监督员,报国家邮政局审批发证,聘期每届两年。
(二)特邀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我局将定期对特邀监督员进行考核,发放监督活动经费。
(三)通信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大道与梅溪路交叉口宣城市邮政管理局(邮编:242099)。
(五)本公告由宣城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邮政特邀监督员申报表
宣城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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