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7-22 16:36 来源:市住建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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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莲、周琳琼、胡丽春、赵代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市政消防栓管理予以立法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消防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市政消防栓的建设管理。

一、启动了消防栓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为加强消防栓的建设与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补充我市消防栓管理制定的空缺,我委已启动办法制定工作,草拟了市政消防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初稿,正在对初稿进行研究讨论。

二、加强市政消防栓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消防栓管理办法制出台后,我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消防意识,让公众自觉维护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二是统筹建设维护。我委将在新建道路时统筹考虑市政消防栓设置或预留接口,并定期对已建市政消火栓进行普查及维护,为城市的消防安全保驾护航。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消防栓管理办法制出台后,我委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破坏市政消火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并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建设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董云楼      联系电话:3024135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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