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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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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18 08:24 来源:市中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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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力度,4月15日下午,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钢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扫黑办主任、执行庭庭长及各县市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就本院当前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梳理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随后,扫黑办对执行庭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所需提交的材料、当前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下一步执行中若终本结案应该提交报告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针对下一步工作,陈钢新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牢记“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二要强化职能担当,全面深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审判部门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涉案财产,判决内容要明确,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完善案件相关材料,供随时查阅。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几个有关司法解释。执行干警要梳理以前未执结的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并继续加大力度予以执行;三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本院刑事审判部门、扫黑办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加强对疑似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并及时移送,务必将相关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执行干警;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以“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扩大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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