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单位”)是中华文明的优秀代表和重要标识,也是不可移动文物的最高保护级别。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定了第八批762处新的国保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我市泾县张氏宗祠和绩溪文庙两处古建筑成功入选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氏宗祠位于泾县丁家桥镇后山村,建于清道光年间,系一由主体建筑祠堂和附属建筑学屋组成的群体,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砖雕木雕十分精美。绩溪文庙位于绩溪县城北大街,始建于宋代,现存大成殿、两庑、泮池泮桥、化龙亭、考棚等建筑,为清代重建。其彩绘艺术为皖南罕见。目前,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19处,数量居全省第二位。
国务院新核定公布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文物的社会功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凝聚力,坚定文化自信;有助于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大保护管理力度,促进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2017年6月,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文物工作》,成为指导我市文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文物部门坚定不移地执行《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高标准高精度完成文物普查,截至目前,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1861份。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点共2393处,可移动文物数量共18132件,其中一级文物71件,二级文物99件,已全部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其中新发现1245处,复查1148处。
二是古民居保护利用持续推进。出台《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管理办法》、《泾县非国有古民居保护维修暂行规定》等古民居保护办法。编制《宣城市古建筑古遗址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等古民居保护规划并加以实施。提升古民居保护等级,今年以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加至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至101处。抢救维修了泾县查济古建筑群、绩溪胡氏宗祠等重点文物。2019年上半年争取到上级文物保护项目13项,专项资金998.5万元。
三是全民参与不断深入。民办博物馆是国有博物馆的有益补充,为鼓励引导民办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2013年以来,市文旅局已引导创成民办博物馆11家,其中宣酒博物馆、宣州区皖南民俗博物馆、泾县查济艺术博物馆、绩溪县许氏博物馆等在业界有较大影响。推进全市9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联合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市收藏协会,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为举行公益鉴宝活动5场次2000人次。依托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和文化下乡等活动,开展《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编写《宣城文物解读》、《宣城文物古迹集萃》等文物普及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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