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司法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003245011/201911-000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19
索引号: 003245011/201911-000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19
【主要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9 00:0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雪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宣城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我就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向记者朋友们做个简要介绍。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上下立足实际,着力抓载体、建平台、补短板,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格局,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提升,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逐步转变,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共有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具体如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个,律师事务所49家、律师315名,公证机构6家、执业公证员16名,法律援助机构7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3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9名,人民调解员5141名,村居法律顾问律师293名,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请法律顾问384名,仲裁机构1家、仲裁人员171名,司法鉴定机构6家、鉴定人员53名,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6家。
    从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来看,各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据统计,仅2019年上半年,全市提供法治文化产品数量75550件、律师年办理各类案件10860件、办理各类公证362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0件、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民事案件(行政诉讼代理、非诉案件)887件、调解成功案件11367件、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传、代写法律文书)1169件、办理仲裁案件98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78件、实体平台受理咨询33733件、网络平台受理咨询1175件,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成。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建成。各中心均依托原有的县级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全部设置在临街一层,交通较为便利,方便人员来往。各中心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统一了场所标识标牌,合理设置了功能分区,对外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以及综合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二是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快速推进。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或依托司法所现有阵地资源、或调剂解决建设场地、或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资金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集投入为主、乡镇财政适当补助为辅。工作站均设立开放式服务厅和接待窗口,统一标识标牌和服务制度,对外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以及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已全部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7个;其中,依托司法所独立设置62个,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置25个。

三是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积极探索。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方式,积极探索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目前,全市已全部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22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99.2%;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731个,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乡村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逐步增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模式,全市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99名、社区矫正协管员118名。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和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进一步加强。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运行情况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规模企业基本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二是坚持律师值班制度。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政法部门建立律师值班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坚持人民调解制度。全市建有1259个调解组织,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6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97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95个、村居调解组织886个、“夕阳红”、“左哥”、“毛毛”、“家事调解室”等个性化品牌调解室135个,并规范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全市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不断夯实。四是坚持法治体检制度。组织律师团队定期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入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对企业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认真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五是坚持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真正实现“应援尽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从源头抓起,实现“应援优援”,加大法律援助的保障,真正实现“应援能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六是坚持前端业务指引服务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加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前端指引服务,综合能力更强,正在探索“一站式”服务,为农民工进城打工、道路交通事故等,提供综合性的一揽子服务。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尽管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资源和人才队伍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共享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也请广大媒体朋友们密切关注,大力宣传。谢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