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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110-0004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部门解读】2021年《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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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部门解读】2021年《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28
【部门解读】2021年《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8 15:47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2月23日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宣发〔2021〕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背景

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省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把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机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创乡村振兴安徽排头兵,奋力交出“三农”领域“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27万亩以上,产量25.4亿斤,生猪产能稳步回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速与全省保持同步,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农村重点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实施意见中今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答:1、巩固拓展实现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三是巩固拓展有效衔接。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二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三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四是推进乡村绿色发展。五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夯实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一是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二是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四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六是强化投入保障。

4、强化工作举措,争创乡村振兴安徽排头兵。是示范引领一体推进。二是改革创新增强动能。

四、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1、强化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县市区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至少要确定1个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实施乡村人才培养计划。

2、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完善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行动小组,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

3、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提质增效。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扎实有序开展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协作衔接。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完善党员量化积分和“红黄榜”“告诫制”管理。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深化“党建+三治”,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增进“四会”组织活力,村规民约修订全面纳入约束性条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高质量完成国家级、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任务。争创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农村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雪亮乡村”建设。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持续整治农村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

4、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乡村深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供需匹配的实践活动。拓展文明创建工程,提升文明村镇常态化建设水平。推进乡村德治建设工程,挖掘培育乡村振兴领域先进典型。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发挥农村大喇叭的作用。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新风堂”三年全覆盖,实施建好管好用好工程,加强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严打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

5、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乡村振兴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市委督查范围。加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