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宣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07 09:29
来源: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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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材料要求,现将《宣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5月20日—6月2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残联网站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6月8日—6月13日,向县市区残工委和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7月6日,组织专家论证座谈会,市专家库法律专家,市残联业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宣州区残联相关人员参加。
7月6日,受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丽云委托市政府办副主任胡厚杰召集部分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征求意见。
二、采纳情况
(一)已采纳意见
1.采纳市教体局书面反馈:将“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修改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理由:与《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致,规范使用名称。
2.采纳市教体局书面反馈:将“实施宣城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修改为:实施宣城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理由:与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致。
3.采纳市教体局书面反馈:将“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修改为: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能力评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理由: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提出的要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包括学前和高中及以上两个阶段。
4.采纳市教体局书面反馈:将“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快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修改为: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快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接受5名义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理由:与“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一致,更具指导性、操作性。
5.采纳市教体局书面反馈:将“鼓励20—30万人口的县(市、区)设置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面向孤独症儿童设立特殊教育学校”修改为:制定实施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达标规划,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快市、县、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重视孤独症儿童教育,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理由:与“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一致,更具指导性、操作性。
6.采纳绩溪县政府残工委书面反馈:删除“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省级、地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中“省级”两个字。理由:文稿符合实际。
7.采纳专家论证提出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中1项预期性指标:“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目标值“4000”改为“>4000”;1项约束性指标:“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目标值“1800”修改为“>4000”
(二)未采纳意见
1.未采纳教体局书面关于修改文稿顺序的反馈意见2条,理由:文字表达内容未变,应与省规划保持一致。
2.未采纳绩溪县政府残工委书面关于修改文稿内容反馈意见1条,理由:文字表达内容未变,应与省规划保持一致。
3.未采市委编办纳座谈会提出删除“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中“法规”两个字。理由:与省规划保持一致。
4.未采市卫健委纳座谈会提出的修改“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服务。”理由:与省规划和市民政局等6部门印发《宣城市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保持一致。
(三)其余县市区政府残工委和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反馈无意见。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