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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303-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清零”行动的通知》(宣乡振【2023】2号) 文号: 宣乡振【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3-09
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303-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清零”行动的通知》(宣乡振【2023】2号)
文号: 宣乡振【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3-09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清零”行动的通知》(宣乡振【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3-09 11:09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照市委“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要求,切实做到在认识上有高度、在工作上有力度、在措施上有精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清零”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全部清零;

2.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0万元的脱贫村全部清零

3.国家、省反馈问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清零;

4.“三保障一安全”发现的问题动态清零。

二、工作举措

1.聚焦人均纯收入在动态监测范围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联系人逐户上门走访,了解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通过落实保障性政策、提高低保标准、设置公益性岗位、帮销农副产品、安排联系企业对口帮扶等措施,切实提高其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确保年底核算收入时,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人均年纯收入全部超过监测范围。

2.聚焦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进一步梳理本地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情况,掌握每户风险未消除原因、存在的问题,制定风险消除滚动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月底前上报市局。

3.聚焦村集体经济在30万元以下的脱贫村。深入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发展面临的问题,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法,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安排发展项目等方式提升集体经济收入,确保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0万元的脱贫村全部清零。对于30万元及以上的脱贫村,要持续拓宽增收渠道,探索“抱团发展”、庭院经济等模式,努力实现我市2023年脱贫村经济强村占比超80%目标。

4.聚焦国家、省评估核查反馈问题、暗访通报反馈问题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坚持举一反三,落实措施举措逐一整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清零。

5.聚焦“三保障一安全”发现问题。定期开展数据筛查、比对分析、入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做到动态清零。教育方面重点关注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含雨露计划)是否落实到位。医疗方面,重点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落实情况;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报销比例、个人自付支出过大、医疗费用结算政策落实情况;村级卫生室配置,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住房安全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危房,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发放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饮水安全方面,重点关注饮水安全问题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等要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视,组织开展好“四个清零”行动。主要领导要抓具体、具体抓,到一线督导,抓一线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四项清零”行动圆满完成。

(二)强化协同联动。坚持分层分级、协同推进,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抓好项目实施、结对帮扶、数据比对、问题整改等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强化督导调度。“四个清零”落实情况作为各地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市乡村振兴局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四个清零”任务目标。



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