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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责任
单位
服务
对象
申报
材料
申报
流程
服务
承诺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服务对象

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它说明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必要 1 市人社局 示例样表 查看

其他说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必要 1 市人社局 查看

其他说明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或《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 必要 1 市人社局 查看

其他说明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必要 1 市人社局 查看

其他说明

申报流程

流程图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服务承诺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管理科 0563-3023125 收到提交材料后1个工作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