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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

责任
单位
服务
对象
申报
材料
申报
流程
服务
承诺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服务对象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除外)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它说明
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必要 1 市人社局 示例样表 查看

其他说明

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必要 1 市人社局 示例样表 查看

其他说明

宣城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必要 1 市人社局 示例样表 查看

其他说明

借款合同、付息还款凭证 必要 1 市人社局 查看

其他说明

小微企业人员工资表和花名册 必要 1 市人社局 查看

其他说明

申报流程

流程图

1、小微企业向人社部门提出认定及贴息申请。
2、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小微企业贴息资格。
3、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服务承诺

0563-3023631。收到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