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宣城市烟草专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18年,宣城市烟草专卖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烟办〔2012〕49号和〔2014〕111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以及行业信息公开的具体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注重解读回应,提升服务实效,优化平台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继续完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促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组织专卖、法规等人员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8大类26项分类,并按要求逐条输入,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本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政策法规信息;
3、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审批结果;
4、本单位的工作事务及其他等信息;
5、涉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0条。
(二)公开形式
1、“宣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宣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宣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宣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如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的结果方面等等。2019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内容的,继续做好审批结果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案件,及时主动进行公开。
宣城市烟草专卖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