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管局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流程,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打造一流招投标营商环境,持续为我市经济发展助力。
规范交易行为。严格执行《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现场管理规程》等交易监管制度,加强开评标活动现场及人员管理,切实规范各方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交易。今年1-8月份,市本级(含开发区)完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78个,交易额20.57亿元,节约金额2.90亿元,节约率12.36% 。
加强过程监管。联合招标人对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约谈,再次强调履约要求,并依据《关于推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的通知》,不定期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今年1-8月份,因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约情况对15家企业进行通报,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督促诚信履约。每季度组织招标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检查,加强对招投标相关政策的宣传,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对履约情况较差的企业,要求招标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执行投标承诺,加强诚信履约,打造优质工程项目,为宣城经济建设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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