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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实施“五项工程”扎实做好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5 08:03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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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程。组织开展灾后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重点开展宪法、应急法、民法、土地法、林业法、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强化灾后群众依法生产自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意识。

   二是实施矛盾排查化解工程。结合“迎国庆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活动,深入村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面掌握基层群众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做到纠纷隐患排查预防在前、纠纷调处化解在早。

   三是实施特殊人群监管工程。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两类人员”受灾情况、生产生活情况、个人位置情况等基本信息,切实掌控“两类人员”工作生活思想状况,做好帮扶教育工作,防止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是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工程。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为民送温暖活动,深入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掌握了解灾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放宽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对灾民各类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涉灾法律援助事项,一律优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五是实施灾后自救自建工程。深入开展自救自助活动,加强损毁站所重建工作,扎实开展走访摸排,全面掌握被损被毁情况,认真清查整理办公场所、档案资料,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出现档案“历史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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