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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宣城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 来源: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2019年宣城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由宣城市人社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7楼,邮编:242000,电话:0563-3021335,电子邮箱:ahxcrs@163.com。

    一、概述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积极畅通公开渠道,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人社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监督,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公开内容,由局办统一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准确性与协调性。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增强公开力度,提高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公开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加大公开力度,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公示,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媒体报刊等方式传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政策,及时更新公布信息,为群众解疑,与群众形成良好互动。

    (三)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人事招考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通过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工作动态等,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22条,其中政务公开常规内容发布241条、重点领域信息142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9年,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方面)、人事信息等方面:

     1.机构概况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人社局工作职责、各科室单位职责及地址分布等信息。

     2.规划计划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人社局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3.业务工作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两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本单位各类业务工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人社局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月工作计划;主动及时公开人事考试、企业招聘会等通知公告信息。

     4.财务信息。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5.人事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

     6.其他信息:(1)编制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2)及时回应就业社保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做好对应政策宣传与解读(3)围绕社会保障,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布特定对象补贴发放情况。(4)做好双随机抽查、双公示专栏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途径。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报刊、电视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在便民服务上,通过广场咨询、电话咨询、柜台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印发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法规问答、便民手册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把相关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核,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