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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来源: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1月)

一、2021年工作总体情况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开发区实际,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信息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41条,获得了82479次点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管委会收到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公开9,其中7件在2021年度内按照规范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2件因申请时间为12月份,在2022年1月份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委实际,我单位制定更新了《宣城经开区管委会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依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大力、主动、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经开区相关经济政策、重大新闻、服务事项等民众关心内容。2021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访问量为709251次,“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1679条各类信息,共获得2435人关注,有效的保障了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向单位应付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其他市直部门相比仍有差距。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并提高业务水平,利用开发区门户网站整体重建的契机,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分类整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民和企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栏目,以方便公众进行信息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