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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8:06 来源: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联系(地址:宣酒大道66号,电话:0563-2060559,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公示栏、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全年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公示公告、园区要闻、政策法规等多个专栏,全年共发布信息2194条。二是高度重视网民留言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答复政民互动网友留言214条,回复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

2023年管委会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共11件,其中10件2023年度内按照规范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1件依申请公开为12月27日申请,已结转至2024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上不断探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从规范运作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业务特点,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建立内部申请审核流程,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参与把关。

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注重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管委会领导决定是否公开。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为我单位政务新媒体主要宣传窗口,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不定期开展巡查、监测,确保栏目及时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政务公开测评问题,第一时间按要求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发布到监督保障板块内。同时监督保障板块实时更新经开区各专项工作和政务工作推进情况。我单位对于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平时工作中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宣传不到位,个别部门不能高站位、严要求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员集中学习、培训,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的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我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宣城开发区工作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