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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8:09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3号,电话:0563-3033013,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深入推进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为推动全市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围绕省、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及时细化分解,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持续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3年度,我局网站信息发布总数1407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311条,重点领域310条,回应关切29条,政策解读17条,新闻发布8条,监督保障31条。

其他公开渠道方面:2023年度,我局微博发布111条,关注量5672。微信公众号发布877条,订阅数4965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交的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完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公开制度,规范发布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并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印发《关于市教体局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2023年,我局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21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教体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聚焦全市教育体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新建重点领域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和教育领域,涵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义务教育、回应关切、社会帮扶、放管服改革等内容,囊括34个子栏目,就群众关切的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普通高中教育、招生管理等热点信息,进行充分公开。

(五)监督保障。2023年,我局根据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好整改和日常信息维护。

2023年,部门信箱收到群众关于教育体育政策和具体业务的留言共计479条,我局均按要求妥善处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9.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发布形式单一。二是对市直学校和县市区教体局的工作指导力度不够,未开展相关测评和工作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做好信息维护,不断更新和充实栏目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对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我市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市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安徽省体育局《关于部署实施<省市两级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新建重点领域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和教育领域,规范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常态化发布信息。

二是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信息公开。要求辖区内有官网的学校进一步完善官网上的信息公开专栏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无官网的学校对照目录规范梳理相关信息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到教育信息公开专栏。12月,已初步落实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排查辖区内学校信息发布及目录设置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栏目信息。同时加强与县市区局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联系,做好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