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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5:53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建设科技大厦,电话2830016,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发布公开信息710条。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城市综合执法、公用市政、营商环境等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同时,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局门户网站、“宣城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及应急管理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由自然人提起,其中1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0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2件。集中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动态调整公开目录,增设营商环境等内容,及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部门、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考核力度,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网上测评,形成问题清单后要求各部门对照测评结果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市城管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50.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策文件征集意见少,涉企意见征集少;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城市管理重点,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针对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及时答疑释惑,通过图片、文字、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解读,让企业、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出台的意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效果。二是坚持服务至上理念,在发布政策文件时更大范围征求群众意见,主动让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台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增设公开目录,围绕供水供气企业,重点发布涉企政策文件、支持举措、工作动态等;二是推进民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便民停车行动宣传力度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停车场等项目进度,公开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等便民政策,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指导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和市政领域信息公开,并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做法进行上报推广;四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供水供气企业科学设置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常态化发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