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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1 09:3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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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五次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题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决定事项,对市医保局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有力保障患者救治。出台先救治后结算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于确诊、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目前我市的4名确诊患者均得到妥善治疗。

二是有力保障救助资金。对收治医院采取预拨资金的办法,减轻垫付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截止至2月1日上午,全市已主动向定点医院预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救治医保基金410万元(其中:市级拨付120万元),救治资金保障到位。

三是有力保障救治药品。主动加强与市人民医院、郎溪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针对反应莲花清瘟颗粒、利托那韦等5种疫情药物出现库存紧张的状况,第一时间与省医保局报告、协调。目前省医保局已协调安徽省医药公司和天星医药公司实行“点对点”供应配送,莲花清瘟颗粒等3种疫情药物已基本保障到位;剩余2种由省卫健委直接管理发放的药品,已上报市指挥部保障小组请求协调解决。

四是有力保障系统平稳。实施“无断档”系统维护,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第一时间完成市县“两系统”中“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等11个新增项目和“疑似”“确诊”2个病种信息编码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有序。

五是有力保障医保报销。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做好市直医疗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生育等报销业务的窗口办理进行临时调整,延长报销时限,同时推出网上结报、网上政策解读等疏导措施,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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