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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发布全国首个《县级、乡级、村级林长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20-07-22 16:25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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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县级、乡级、村级林长工作守则》。其中,《县级林长工作守则》共8条,140个字,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牵头抓总协调解决问题,全面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乡级林长工作守则》共8条,122个字,强调树牢责任意识,热情服务林农,助推乡村振兴,让绿色乡村“美起来”,让广大林农赚“生态钱”。《村级林长工作守则》共8条,120个字,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建设绿色家园,创造美好生活。

   《守则》制定历经基层调研、多方参与、集思广益的过程,凝聚了广泛共识《守则》根据宣城市不同层级林长的工作职责和林长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的,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明确林长职责与任务,让林长记得住,让群众看得懂,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和以绿色为导向的生态发展观,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岗位职责,强化使命担当,把林长制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宣城的好山好水保护好,打造林长制改革“宣城样板”。

县级林长工作守则

    1.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

    2.坚持保护优先,模范践行“两山”理论。

3.坚持牵头抓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坚持制度创新,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5.坚持生态修复,大力推进国土绿化。

6.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7.坚持生态富民,推动林业经济发展。

8.坚持深化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乡级林长工作守则    

    1.践行“两山”理论,思想不得动摇。

2.树立责任意识,巡林不走过场。

3.落实绿化任务,青山不存空挡。

4.完善联防联控,管理不留死角。

5.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不可敷衍。

6.统筹协调发展,小康不落一人。

7.加强林区建设,基础不拖后腿。

8.致力持续发展,改革不能松劲。

村级林长工作守则

1.提倡绿色发展,反对破坏生态。

2.提倡保护森林,反对乱砍滥伐。

3.提倡全民参与,反对漠不关心。

4.提倡不吃野味,反对乱捕滥猎。

5.提倡野外禁火,反对乱燃乱烧。

6.提倡多种经营,反对乱搭乱建。

7.提倡植绿护绿,反对全垦造林。

8.提倡合理利用,反对过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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