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宣城市防汛抗洪形势非常严峻。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关于做好近期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抓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全面部署帮扶救助工作。及时印发《宣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打硬仗打持久仗思想,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抓好特殊困难群体转移避险和关爱帮扶,加大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防汛救灾和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实施“日报告”制度,防汛救灾期间,每日统计民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精准施策。强化统筹调度,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到县市区受灾现场督导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加强与应急、扶贫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对受灾区域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摸排核查,全面掌握民政服务对象情况。截至7月19日,全市此次受灾情影响民政服务对象2708人,其中:低保对象1513户2192人、特困供养对象268户269人、孤儿6人、其他民政对象241人,转移安置民政服务对象1050人。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视走访频次,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对因灾转移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孤儿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包保责任人,确保 “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截止7月19日,全市共有2个民政服务机构65人转移、民政服务机构作为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18个、安置受灾群众296人。
全面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健全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受灾群众当前基本情况,密切关注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及返贫致贫风险,加大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以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截至7月19日,全市因灾纳入低保4户、纳入特困供养对象2人,实施临时救助86户118人,发放资金7.26万元,其中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85户、先行救助73户。(肖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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