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茅台等名优白酒价格监管。密切关注茅台等名优白酒相关企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两节期间稳价保供工作。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要有针对性的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
四是加强旅游业价格监管。重点查处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
五是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加强对公路、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价格检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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