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有效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三同步”,并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到位。
二是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注重向乡村教师倾斜。在乡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可不受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细则评价机制对农村教师予以倾斜,历年来开展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推荐农村教师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从制度设计上提高乡村教师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国培计划项目覆盖全部乡村教师,重视并鼓励教师通过学历提升、职称评聘提高自身水平,不断促进城乡师资水平均衡发展。2013至2020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从39.2%增长到61.98%,中高级教师职称占比从48.62%增长到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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