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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强化“四项措施”执行全力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发布时间:2021-03-16 14:35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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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和市领导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市应急局准确把握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四项措施”执行,全力确保“两会”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积极部署,精心组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印发了《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应急〔2021〕8号)、《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安办〔2021〕8号)等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编制了专项检查表,并督促各县级局和非煤矿山企业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六严禁、三严格”的要求认真对标对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企业自查。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对标对表全覆盖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开始以来,共计检查非煤矿山69矿次,查出一般隐患数量298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下达执法文书111份,责令1家非煤地下矿山停止施工建设。全市截至目前已有86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了自查自改,企业自查发现一般隐患数量698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研判。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建立“一矿一册”重大风险分析预判台账。加强风险研判结果运用,强化分级预警、分类执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采取措施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截至目前,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未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生产安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完善综合预案和各项专项预案,配齐配足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确保演练实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发现、上报、处置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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