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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河湖长制改革持续深化 巡河履职从严从实

发布时间:2021-05-17 09:22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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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持续健全河湖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治理任务,实现河湖长制工作从“巡”到“治”、从“有名”到“有实”的发展转变。

一是明确河湖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实施《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七个方面二十一项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和协作责任。

二是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兼任一条县级河流河长,切实履行县级河长职责,带头把河湖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县河湖长工作高标准开展。修订了《郎溪县河湖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巡河任务、范围和频次,实行河湖长APP“打卡”巡河,开启“掌上治水”新模式。截至4月底,全县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分别实地巡查35次、666次、3562次。

三是构建“河长制+”工作体系。全县设立县级河湖警长22名,镇级河湖警长28名、村级河湖警长93名,加大涉水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生态检察官制度,设立联络室,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一季度召开联席会议2次,开展专项行动2次,联合巡查5次。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坚持跟踪问效。研究制定《郎溪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截至目前,发布一季度各级河湖巡河履职情况、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各1期。强化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一镇一单”形式及时交办,截至目前,共发出交办单6件,交办问题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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