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第三批 2021年6月2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LD202100084 | 宁国市港口镇生态工业园经一路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用生物质发电,但从去年开始,长期偷烧工业废弃布条,截至目前估计达一万多吨,该企业每天下午五点半至晚八点之间从杭州地区偷运进厂,少则一车,高峰时期有八车之多,每车最少装有30多吨,严重影响周边老百姓生产生活。 | 宁国市 | 大气 | 宁国市委和政府 | 宁国市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1.2021年6月26日,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原料仓库、燃料投料口均未发现有废布料,经调阅该公司原料入库原始磅单及相关台账,未发现有相关废布料入库记录,同时经调阅该公司2020年5月复产以来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历史数据,未发现主要污染物指标异常等情况; 2.2021年6月27日,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对该公司相关人员作进一步调查问询。经查,该公司由于资金及燃料供应困难,自2020年5月复产以来燃料由燃料供应商提供,其中浙江燃料供应商在供应燃料松针时,将部分废布料混入其中,入库登记时也以“松针S”登记。经再次调阅原料入库台账及原料清单,该公司自2020年11月开始收储松针,共入库6283吨,因废布料与松针混杂入账,未进行专门统计。 |
部分属实 |
1.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批建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使用非环评批准的废布料作为燃料问题进行处理; 2.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涉嫌偷运废布料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对跨省转运一般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日常监管。 |
无 | |
2 | LD202100102 | 宁国市中溪镇夏林村有一家夏林生态旅游开发公司在开发旅游项目过程中破坏了当地的基本农田,面积约100多亩。 | 宁国市 | 其他 | 宁国市委和政府 | 宁国市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1.旅游项目情况:夏林风景区位于宁国市中溪镇夏林村,由安徽省夏林乡村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核实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 2.农村道路修建情况: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问题,通过对上争取农村道路项目资金,于2014年启动建设夏林路,2019年建成通车。根据交通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于2014年12月对夏林路占用基本农田进行了核减,但在道路建设过程中,由于征地等原因,实际修建的夏林路与核减的基本农田位置出现偏差,导致夏林路占用基本农田10.38亩。 |
不属实 |
1.夏林路建设占地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已调整为农村道路用地; 2.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三调”成果和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要求,下一步将对夏林路占用的10.38亩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 |
无 | |
3 | WX2 02100 076 | 广德市东亭乡九里岗有几家工厂 排放废气,气味难闻,影响居民。 | 广德市 | 大气 | 广德市委和政府 | 广德市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经现场调查,东亭乡九里岗附近发现2家涉气企业,分别为广德久兴分子筛有限公司和安徽金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 家公司厂区均存在少许异味。 | 部分属实 |
1.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上述2家企业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对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整改,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处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上述2家企业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结合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无 | |
4 | WX202100077 | 绩溪县住在锦屏路东末端范围的居民受到路南工业集中化学废气影响太大了。待在家里就有一股浓浓的化学废气的味道,特别是傍晚的时候。 | 绩溪县 | 大气 | 绩溪县委和政府 | 绩溪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1.绩溪县经开区存在5家化工企业、2家农药企业,环保相关手续齐全,均按规范要求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2.接到该信访举报后,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对经开区内化工农药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经查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 |
部分属实 |
1.化工农药行业废气有其行业特殊性,绩溪县经开区化工农药企业达标排放的废气亦存在程度不一的刺激性气味。特别是在近地表存在逆温层、大气静稳、水气饱和等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绩溪县经开区化工农药企业排放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2.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对绩溪县经开区化工农药企业的环境监管,对涉化工废气等信访投诉做到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排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今年以来,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查处2起化工农药企业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件,均给予罚款处罚并整改到位。 |
无 | |
5 | WX202100087 | 宣州区洪林镇麻姑山头(老鹰嘴)三人窜通镇政府领导,用虚假招投标,假借治理泥石流灾害为名实施毁山盗林挖矿之目的,不但骗取政府治理资金65万元,还毁坏该山上烈士陵园,实际盗矿获利千万,经宣城电视台曝光后无处理结果。对之前信访投诉答复结果不满意 | 宣州区 | 生态 | 宣州区委和政府 | 宣州区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1.关于“宣州区洪林镇麻姑山头(老鹰嘴)三人窜通镇政府领导,用虚假招投标,假借治理泥石流灾害为名实施毁山盗林挖矿之目的,不但骗取政府治理资金65万元,实际盗矿获利千万”问题。经调查,反映的问题涉及宣州区洪林镇洪林村罗村组邻近的一处山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2014年10月,经罗村组村民联名申请,洪林镇政府向宣州区政府申请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2015年8月25日,原宣州区国土分局批准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2015年9月10日,洪林镇政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中标。该项目于2015年10月正式施工,但在实施过程中,洪林镇政府发现施工方未按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存在超挖行为,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方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停工。因施工单位超挖行为致使原设计方案需要变更,洪林镇政府委托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并于2017年8月26日通过专家组评审。2017年10月17日,洪林镇政府与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原中标单位)进行协调并签订协议:变更后的140.11万元工程价款中,洪林镇政府仍按原中标价61.24万元支付工程款;洪林镇政府没收超挖的2万立方石料折算价款24万元,继续用于该治理项目,其余工程款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确保工程按新设计方案要求完成施工。2021年1月4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了验收结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关于“毁坏该山上烈士陵园”问题。经调查,该山体上东部建有两座烈士墓(李行、李传斌烈士),经现场勘查,目前两座烈士墓保存完好,未被毁坏; 3.关于“经宣城电视台曝光后无处理结果。对之前信访投诉答复结果不满意”问题。此信访件反映的相关问题,宣州区及洪林镇曾多次在各类渠道收到信访投诉,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
部分 属实 |
1.在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方未按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存在超挖情况,对两座烈士墓造成一定安全隐患。后期变更设计方案并实施后,通过填土护坡、设置锚杆、挂网喷浆、边坡复绿等措施,加强对烈士墓周边的保护; 2.洪林镇政府将继续强化对两座烈士墓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洪林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
无 | |
6 | WX202100084 | 宣州区古泉镇荀范大队范村和许村路边和村内有养猪场多年,长期排放养猪废水,污染村里的水,空气也很难闻。 | 宣州区 | 水、大气 | 宣州区委和政府 | 宣州区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经调查摸排,共发现3户自繁自养的生猪养殖户,分别为:范村组李松和养猪户、山村组范昌宝养猪户和山村组俞自福养猪户。经调查,该3户养殖户均无相关报批手续,养殖区域均无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存在污水外排现象,现场周边有异味。 | 属实 |
1.古泉镇政府立即组织对3户养殖户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2.古泉镇政府责令3户养殖户将种猪于2021年9月底前清理完毕,并要求于2021年12月底全部关停; 3.加强整改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无 | |
7 | LD202100088 | 泾县昌桥乡文胜纸厂有一个污水管通向孤峰河,入河排口处有很明显痕迹,偷排废水,大约每月排放一次,污染水环境。 | 泾县 | 水 | 泾县县委和政府 | 泾县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1.投诉人反映的“有一个污水管通向孤峰河,入河排口处有很明显痕迹。”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废水→收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处理→沉淀→对外排放。2018年根据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了废水排放口。根据入河排污口相关规定,2021年3月该公司编制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经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排污口位置位于孤峰河右岸,通过明渠排放至孤峰河,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排污口通向孤峰河的明渠有水流冲刷痕迹; 2.投诉人反映的“偷排废水,大约每月排放一次,污染水环境。”问题。经查,2018年根据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处分别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为加强日常环境监管,2020年5月,要求企业在厂区增加视频设备对孤峰河河道实施监控,2021年6月根据要求企业在孤峰河下游增加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现主要设备已安装完成; 3.该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向泾县生态环境分局报送厂区环境综合提升整改方案。现场核查时,企业因实施提升整改于6月7日停止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排放口有废水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值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附近河道内未发现通过其它方式排放废水的痕迹。 |
部分属实 |
1.泾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昌桥乡政府加强对泾县孤峰文胜纸厂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该企业提升技防能力,加快孤峰河下游已安装的水质自动监测站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3.该企业按照厂区环境综合提升整改方案继续做好厂区环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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