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10月19日至20日,省应急厅危化处副处长李永瑞、淮南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陈玉国带队对宣城市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督查检查。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巷口桥油库、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围绕安全基础管理、本质安全设计、运行操作、作业安全、设备管理、电仪管理、消防与应急处置等7个方面,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现场问询的方式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共发现一般安全生产隐患15条,一般消防安全隐患13条,并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反馈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
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隐患,宣城市应急局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严格按照“定方案、定时间、定责任人、定资金、定控制措施”的五定原则,全部完成整改。
检查组指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应急厅“一防三提升”有关文件要求,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要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企业要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契机,加快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升级,在应用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管理的数字化升级。二要提升技能素质水平。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资质达标导则(试行)》要求,开展人员资质达标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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