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我局召开《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 安徽省地勘局第2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专家和局生态修复科、矿管科、调查监测科、用途管制科、规划科、利用科及各县市区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局生态修复科介绍了《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的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与会专家在审阅征求意见稿和听取汇报后,认为《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充分、结构合理、步骤措施明确,符合宣城实际,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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