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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支持作用

发布时间:2022-09-05 15:03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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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属性、民生属性和金融属性,积极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强保障、重宣传、优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保障。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引进人才贷款上限、实行贷款额度保底等政策,统一全市贷款额度上限、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进一步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注重宣传落实。一是做好线上宣传。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今年访问量近51万次“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数近8万人)、企业微信群、职工朋友圈和“12329”热线等平台,广泛宣传政策精神,认真做好政策答疑从广度和深度对我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贷款新政进行宣传。二是做好上门宣传积极下沉到企业,解读文件精神,充分倾听各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建议,了解需求,现场答复互动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释疑解惑

优化政务服务。是简化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缓缴,不需提供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及其他核定为困难企业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交《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进行备案;缴存职工申请延迟还款,不需提供受疫情影响工资发放困难、收入明显下降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延迟还款申请表》,申请延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即可。此2项业务与公积金其他日常业务相同,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一次不用跑,进一步减轻办事负担,推动政策早发力、早落地,企业、职工早受益。二是提供精准服务坚持需求导向,主动回访已办理缓缴业务的企业,告知最新政策,提醒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延期贷款新政公布与政策正式执行存在一定时间差,主动向这一时间段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宣传贷款新政,解读政策精神,提醒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等待新政执行。

政策发挥效应。一是助企纾困效果显著。1-8月,全市缓缴企业44家,缓缴1.55万人,金额1517.72万元;其中,有5家企业缓缴时间从4-6月延期至4-12月,有4家企业缓缴时间从5-6月延期至5-12月。已为28名缓缴企业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577.7万元。以新标准办结租房提取业务245笔,金额319.33万元。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大幅增加。7-8月份,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9亿元,同比增加21.3%。贷款新政执行以来,已有534户缴存家庭贷款享受了保底政策,占同期贷款总笔数27.7%,贷款额度较之前增加4910.8万元422户缴存家庭贷款享受了统一上限政策占同期贷款总笔数34.8%贷款额度较之前增加76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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