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城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宣城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意见》在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方面,要求分类推进岗位设置,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开发、社会组织岗位开发等。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大力营造关心、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意见》激励相关从业人员积极考取社工证,出台市级具体奖补政策,明确市直单位及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按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高级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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