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共服务

全省地市1-10月空气质量排名 我市位居第二

发布时间:2022-12-01 16:00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
【字体大小:


注:(1)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指数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计。(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指评价时段内,参与评价的各项污染物的单项质量指数之和(单项指标评价时段内平 均浓度与该指标二级标准限值的比值,SO2、NO2、PM10及 PM2.5采用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O3和CO采用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指数越大表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越重。(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指本年度评价时段内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变化幅度,变化率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恶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