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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5 09:34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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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不惜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合肥巢湖市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多次假借“残次林”土地整理名义,毁林造地。2018年9月,受巢湖市政府委托,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召集巢湖市林业局等单位,对2018年度拟实施的“残次林”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论证,在巢湖市林业局明确反对并退出会议的情况下,其他参会单位仍然同意实施相关项目。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巢湖市毁林造地面积超过1400亩,其中公益林约270亩。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各地要开展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违规毁林造地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并严格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职责,落实长效机制。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市林业局制定并印发《宣城市“违规毁林造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各县市区也对照整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举一反三工作。

2.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与林业部门强化日常沟通协作,对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毁林造地问题。

3.加强各级林长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从“当下改”向“长久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目标任务

1.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全市违规毁林造地问题进行查处整改。

2.严格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职责,落实长效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2018年以来毁林造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毁林造地情况。宣城市印发《县级、乡级、村级林长工作守则》,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护林巡林职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389;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宣城市林业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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