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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全省率先实行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案件“零突破”

发布时间:2023-03-31 17:38 来源:市交通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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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上午,江顺11681船船主主动缴纳了1000元罚款,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买单”,这是宣城市水上交通首例非现场执法案件,也是在全省率先实行“零突破”。

3月22日中午,市交通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俞翔在查看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动态监控时发现,江顺11681于当日13时41分56秒在宣城市水阳江航道小渔村水域上行。根据市交通执法支队于2022年10月26日00时发布的交通管制航行通告,水阳江宣城市水阳船闸至雁翅航段为枯水季管制水域。在管制水域实行单向通行,单日上行船舶通行,双日下行船舶通行,据此,江顺11681船舶的上行行为违反了交通执法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

为进一步确定该船舶的违法事实,俞翔通过“海事之手”再次确认该船舶AIS显示就在该区域。随即,五大队副大队长王岭松与执法队员王伟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核实,确定江顺11681为周某清所有。根据信息,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找到了当日违章的驾驶员,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于3月24日上午主动前往大队接受处理。

该起水上交通非现场案件的办结成为我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继路政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后,水上交通也实现了非现场执法,标志着水上交通执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积极与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的协作,继续优化流程,全面推进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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