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资产管理处置,提高资产使用率,加强公务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市机关事务局坚持先行先试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牵头组织编写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DB3418/T 027—2023)地方标准,已于2023年4月3日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并将于2023年5月3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市首个公务用车管理领域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空白。
在省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市机关事务局发挥主导作用,携同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有关县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加入标准编制组,聚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全流程各项工作,最终形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公务用车处置管理的原则、总体要求、处置准备、调剂使用、拍卖处置、报废处置及拍卖和报废后工作等,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本市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局将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分项标准化试点工作,突出做好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学习贯彻和推广应用工作,以标准化的形式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宣城特色的机关事务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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