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市系统治理不够,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仍十分突出。南漪湖是皖南第一大湖泊,是长江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南漪湖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湖体已进入富营养化阶段,存在蓝藻水华暴发风险。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推进南漪湖流域内建成区雨污分流,7座城市及工业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到2023年底,完成流域内20个乡镇政府驻地新建50公里配套管网建设;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改厕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提高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2021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含磷涉水企业的排查整治,达标排放;严控新、扩建含磷涉水建设项目。
3.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流域内水产养殖总面积较2019年无新增。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推动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4.2021年底前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2022年底前实现负增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
5.实施内源清淤,加强入湖河口湿地保护修复。
四、目标任务
流域内建成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南漪湖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富营养化指数保持在55以下。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积极推进南漪湖流域内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改厕建设、全面整治含磷涉水企业、严控新扩建含磷涉水项目、积极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减少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实施内源清淤、加强入湖河口湿地保护修复,并完成了各项措施具体任务,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以来,南漪湖水质年度均值均符合Ⅲ类考核目标,富营养化指数年度值均低于55,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6106
电子邮箱:anhuiepi@163.com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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