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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5 09: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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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市系统治理不够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仍十分突出南漪湖是皖南第一大湖泊是长江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南漪湖水质不能稳定达到类标准湖体已进入富营养化阶段存在蓝藻水华暴发风险。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推进南漪湖流域内建成区雨污分流,7座城市及工业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到2023年底,完成流域内20个乡镇政府驻地新建50公里配套管网建设;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改厕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提高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2021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含磷涉水企业的排查整治,达标排放;严控新、扩建含磷涉水建设项目。

3.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流域内水产养殖总面积较2019年无新增。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推动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4.2021年底前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2022年底前实现负增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

5.实施内源清淤,加强入湖河口湿地保护修复。

四、目标任务

流域内建成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南漪湖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富营养化指数保持在55以下。

五、完成时限

2023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积极推进南漪湖流域内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改厕建设、全面整治含磷涉水企业、严控新扩建含磷涉水项目、积极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减少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实施内源清淤、加强入湖河口湿地保护修复,并完成了各项措施具体任务,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以来,南漪湖水质年度均值均符合Ⅲ类考核目标,富营养化指数年度值均低于55,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715日至20247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6106

电子邮箱:anhuiepi@163.com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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