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宣城市城区基准地价商服用地更新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0:3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完善和制定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根据我市目前商服用地市场状况,现将宣城市城区基准地价商服用地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仍沿用2023年9月公布的宣城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